鲁农督办字〔2025〕85号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滨州市盐碱地改造发展农业种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推进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及重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盐碱地农业开发利用,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改地适种”,推进盐碱耕地改造提升。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开展全省盐碱地专题调查,已形成全省盐碱地专题调查初步成果。按照分区分类开发治理的思路,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盐碱地特点,科学确定盐碱地治理模式和技术路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绿色种养循环试点、退化耕地治理、秸秆还田等项目,重点在滨州、东营等黄三角区域,完善盐碱耕地基础设施,推进田间灌排、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等工程,切实提高农田压碱排盐、抗渍抗旱能力。
二是坚持“改种适地”,推进耐盐碱作物选育及推广。组建全省盐碱地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汇集全省盐碱地改良、耐盐碱作物筛选等领域专家,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建成耐盐碱作物种质资源库,搜集保存耐盐碱种质资源3.5万余份;筛选培育耐盐碱作物新品种(系)60多个;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耐盐碱大豆品种试验审定,遴选4个耐盐碱大豆新品系进入生产试验。
三是强化投入保障,支持盐碱地种植业发展。争取中央专项资金9亿元,在东营、滨州实施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其中安排滨州市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支持沾化区开展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建设,实施降盐阻盐、地力培肥、产能提升等农业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和单产提升技术升级项目,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和新路径。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引领撬动作用。省级财政积极向基金管理机构推介滨州市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向滨州市聚集,支持包括盐碱地改造利用等方面的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建设,累计投资滨州市现代高效农业产业项目8个,投资金额8.16亿元,其中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投资2.28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24.88亿元。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盐碱地改造发展农业种植也确实存在水资源制约严重、投入成本高等制约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着重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提升包括滨州、东营等重点地区在内的全省盐碱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一是加力推进盐碱耕地改造提升。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生物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和盐碱耕地改造提升,提高农田压碱排盐、抗渍抗旱能力。对已改造完成的盐碱耕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耕地质量和产能水平。
二是加力推进耐盐碱作物选育。进一步发挥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作用,汇聚全国优势创新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耐盐碱作物新品种选育和试验示范推广。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种业创新产业园、中国科学院种子创新研究院山东基地等平台建设,加强耐盐碱种质资源收集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推广。
三是加力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编制盐碱地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盐碱地棉油、果蔬、林草、渔牧等特色产业,深入挖掘盐碱地农产品独特品质特性,延伸发展食品加工与仓储物流产业,构建完整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
四是加力政策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政策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推介滨州市盐碱地改造、农业种植类相关项目,吸引资本、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助推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8月5日